信息数据安全保密“六个严禁”的具体内容可能因不同行业和单位的要求而有所差异,但通常围绕防止涉密信息泄露、确保信息数据安全的核心展开。以下是一个较为通用的版本:
1.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、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:防止涉密信息通过互联网泄露,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。
2. 严禁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,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:避免信息在交换过程中被窃取或篡改,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。
3. 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、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、处理国家秘密信息:非涉密设备的安全防护等级较低,使用这些设备处理涉密信息会大大增加信息泄露的风险。
4. 严禁擅自卸载、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、管理程序:这些程序和工具是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,擅自卸载或修改会严重削弱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。
5. 严禁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、涉密存储设备赠送、出售、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:这些设备中可能仍然存储有涉密信息,如果不进行安全技术处理就随意处置,很可能导致涉密信息的泄露。
6. 严禁通过互联网、社交媒体等非涉密渠道存储、处理、传输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:如严禁通过微信、QQ、钉钉、抖音等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和网络社交媒体,以及手机、普通座机电话等通信工具存储、处理、传输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。